被中国指控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台湾人权工作者李明哲,11日出庭受审。协助营救李明哲的台湾NGO所组成的「李明哲救援大队」
被中国指控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台湾人权工作者李明哲,11日出庭受审。协助营救李明哲的台湾NGO所组成的「李明哲救援大队」在看完开庭後发表声明,呼吁中国政府依其《宪法》以及国际人权公约保障的言论与结社自由,无罪释放李明哲;另外,李不是中国公民,他遭指控的行为,在台湾无一构成犯罪,中国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台湾政府应就两国间关於刑事管辖权的争端,作出严正表态,以免台湾国民沦入中国刑事管辖的范围。
声明指出,审判过程充分表明,李明哲和他的中国友人只是用和平的言论,关注、鼓吹中国人权及民主,从未进行任何暴力或武装行为;宣扬民主人权、组织结社都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其他国际人权公约保障的基本权利,「行使基本人权,绝对不是犯罪」,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中国不应不了解,中国检方提出的「罪证」,包括发脸书贴文、组织社交媒体群组等,都是行使基本权利的合法行为,应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障。
2017年9月11日,台湾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国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国际媒体高度关注。(AP)
中国将和平批评政府作为「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证据
中国法院以延迟直播方式,在视频播出部分开庭过程。声明说,中国将这些和平批评政府、倡导普世价值的网络言论,作为「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证据,「让全体台湾人民和国际社会眼睁睁看到这个荒谬剧情」,中国加诸於李明哲身上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唤起台湾民众对过去戒严时期滥用叛乱罪「以言治罪」的白色恐布记忆,也可看出中国领导人口中「依法治国」的虚罔。
李明哲被关押176天,期间李明哲音讯全无,家属没办法帮李选择律师。声明说,除了法律程序的问题,更要争执的是中国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
「中国法庭指控行为 在台湾无一构成驾犯罪」
声明指出,李明哲不是中国公民,他在法庭上被控的行为,包括参加社交媒体群组、批评中国政府、倡导多党民主等,即使属实,在台湾也无一构成犯罪;因此,中国法院对李的行为没有管辖权,必须立即释放李明哲,而李在缺乏有效法律支援的情况下被迫认罪,并不影响本案管辖权的争议。
中国对李明哲展开审判。(取自中国官方微博)
「台湾政府必须表态,否则台湾国民在台合法行为都可能受中国恶法处罚」
李明哲救援大队呼吁台湾的政府,应为全体国民主张权益,对两国间关於刑事管辖权的争端做出严正表态,以免所有台湾国民沦於中国的刑事管辖;如果坐视中国政府以台湾法律所不处罚的行为对台湾国民定罪,将来所有台湾国民在台湾的合法行为都可能受到中国恶法的处罚,台湾人民绝无法接受。
中国湖南法院择日才会宣布宣判结果。李明哲救援大队吁请民众一起做李明哲的坚强後盾,将愤怒化为行动,9月17日一起参与声援李明哲的人体排字行动,向中国政府及国际社会作出呼吁,李明哲无罪,中国应立即释放李明哲,并释放所有被关押、逮捕的和平异议人士。
相关报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