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7)日针对大巨蛋停工一案作出判决,撤销该案有关於维护安全、防范危险发生部分的停工处分,但与公安无关的部分仍维持停工。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7)日针对大巨蛋停工一案作出判决,撤销该案有关於维护安全、防范危险发生部分的停工处分,但与公安无关的部分仍维持停工。今(8)日台北市长柯文哲受访时表示,这是预期中的事、也很合理,并认为如果大巨蛋要盖,要请远雄依循安全、合法的原则赶快送件,不需要口水的争执。
由远雄负责建造的大巨蛋,因有79处的主要构造与变更核定的建照图不符,被台北市都发局以违反〈建筑法〉第58条第6款,「主管机关发现『主要构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积与核定工程图样及说明书不符者』情形时,可以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时得强制拆除」,做出停工处分。
远雄在2015年时曾对此行政处分提出诉愿,但因北市府同意先行报备进场施工项目,诉愿机关决定不受理,其余诉愿也被驳回,远雄仍不服,再提出这次的行政诉讼。而昨日高等行政法院做出的判决指出,「诉愿决定及原处分关於维护安全、防范危险发生之施作部分均撤销,其余之诉驳回」,也就是仅有涉及到「维护安全、防范危险」的部分被撤销停工,而其他部分仍继续维持停工处分。
台北市长柯文哲针对大巨蛋停工一案的判决结果表示,「判决是预期中的事,很合理」。(资料照,陈明仁摄)
柯文哲今日上午受访时表示,高等行政法院对於大巨蛋案的判决结果是预期中的事,由於远雄是不按图施工,所以停工,但如果涉及工地安全,像是台风来了,如板模要钉好之类的工作,本来就是要做的,「是合理的判决」。柯文哲进一步说,如果大巨蛋要继续盖,请远雄遵循安全、合法的原则赶快送件,不需要再继续口水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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